民族日报·中国临夏网讯 (记者 马健)近日,州中级人民法院速裁中心收到一面锦旗,上面印着“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这是速裁团队成立后收到的首面锦旗。
据了解,上诉人马某某与被上诉人潘某某经某某房产中介服务部介绍,于2020年3月17日签订合同,约定马某某将位于临夏市城郊镇毛园六社独院一处以11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潘某某。签订合同时,潘某某向马某某支付购房定金10万元。同年3月18日、3月22日,潘某某累计向被告马某某转账支付购房款100万元,并向房产中介支付中介费1万元。2021年10月14日,临夏市政府部门以违法建筑为由强行拆除了马某某出售给潘某某的独院房屋。潘某某遂联系马某某、房产中介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临夏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宣判后马某某不服上诉至临夏中院。案件立案后被快速流转至速裁中心,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认真阅卷,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明确争议焦点,耐心释法明理,希望促成双方调解。当上诉人马某某了解到案涉合同确定无效并需要返还购房款的情况下,希望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通过转账方式退还购房款,被上诉人潘某某也在其提出的诉讼请求范围内作出了最大让步,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
从立案、调解、送达、执行,该案全程仅用不到一天解决了当事人的烦心事,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