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消除违法停车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临夏市幸福路(城郊镇漓水花园A区北侧)实施全路段禁止停车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
幸福路全路段,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二、禁停要求
上述路段全天候24小时,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或长时间停放。
三、管理措施
本通告自2026年4月2日起施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停放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对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拖移车辆。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临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