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领域计量器具使用管理,确保医疗诊断、治疗、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加强全州医疗卫生领域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工作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医疗卫生机构(含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专科医院、体检中心、血站、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等)作为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检定和维护工作。
2.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必须依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3.对非强制检定但用于医疗活动的计量器具,也应自行定期检定或校准,确保量值准确可靠。
二、规范计量器具管理
1.建立完善计量器具台账,详细记录器具名称、型号、编号、检定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增、报废、停用的计量器具及时更新台账,确保账物相符。
2.严禁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从事医疗活动。
三、依法依规申请检定
1.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提前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预约检定时间,确保器具按期检定,避免超期使用。
2.对检定不合格的器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更换,并重新申请检定。
四、法律责任与后果
对未按规定申请检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伪造检定数据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1.责令停止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2.依法处以罚款、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希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高度重视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共同维护医疗领域计量秩序,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单位的计量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该领域计量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