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儿的各民族传播与多民族文化共享研究
◇钟进文
花儿是流行在甘肃、青海等西北地区的一种民歌,它的形成与历史上这块土地上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密切相关,经过文化场域的竞争,优胜劣汰,兼容并蓄,逐步形成了一种璀璨夺目的艺术形式,成为典型的中华文化符号。花儿形成后传播到西北各民族中,通过各民族传播,与各民族的语言文化与艺术形式相结合,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花儿。近年来,地方政府组织打造的各省区花儿演唱会,又为各民族花儿艺术交流搭建了新的文化共享平台,聚焦文化共同性,形成共享文化盛宴。

一般而言,各民族文化传播指处于不同文化背景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人际交往和信息传播活动。它涉及全球社会中多种文化元素的迁移、扩散、变动过程,及其对不同民族、文化、国家乃至人类共同体的影响。其间的认知要素、言语语言与非言语语言作为各民族文化传播的核心因素,共同作用于日常生活和人类文化交往层面的传播活动。各民族文化传播既是一种古老的人类历史文化现象,也是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和重要技能,传播效果和影响力的构建需要传播者的能力、传播内容以及传播媒介的有效性共同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要坚持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原则,尊重民族的多样性。”在尊重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前提下,良性的多文化传播有助于构建文化共同体,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面深度融合,这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一、花儿的各民族文化传播特征
花儿形成一种固定的艺术形式之后,又传播到西北各民族中,与各民族的语言文化与艺术形式相结合,形成了具各民族特色的花儿,其中花儿曲令在保留原本曲调基础上,积极吸收相关民族的音乐特点,使花儿更接近相应民族的生活,更有利于达到本民族以歌传情的社会功能,由此同一曲调,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产生不同的理解和演绎,在传唱过程中发生变异,产生所谓“十唱九不同”现象,这些差别在各民族传唱过程中逐渐“自立门户”,成为一个个新的“令”,从而导致花儿的“令”家族不断发展壮大,各民族文化传播特征除语言特征之外,主要指花儿曲令的变异以及与本民族特有文艺形式相融合发展。
(一)花儿在土族中的传播特征
土族繁衍生息在花儿重要的发源传唱地——河湟谷地。自大通至互助、民和一带,河流交错、群山环抱,河谷台地众多,为花儿等山歌的演唱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传唱场所。历史上,土族与周边民族保持着友好往来,逐步在保持土族文化特征的基础上形成了“典型的连接地带文化”。“土族文化以其独特的包容性,广泛吸纳多种文化元素,是文化兼收并蓄的典范,接受的汉藏文化因素比比皆是。”

土族有属于本民族特色的传统情歌,随着花儿传入,土族人以花儿来传情达意时,则广泛吸纳了周边民族民歌的曲调,使其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土族花儿。
土族花儿从总体特征来看,仍属于河湟花儿的体系,但是在内容和形式构造上又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如:
天上的星星明着哩,
月影里下雪着哩;
尕妹的门上蹲着哩,
毡帽里捂脚着哩。
这首花儿以委婉、含蓄的修辞描写了一个痴情男子在风雪夜等待恋人的美好情景。其“毡帽里捂脚”来巧妙地点出了青藏高原寒冷的气候特征,同时也突出了“毡帽”这一土族服饰中较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物象。
三尺三寸的雁儿缎,
三两五钱的口线;
你给我绣下的满腰转,
人前头夸你的手段。
在这首花儿中恋人之间的爱情信物“满腰转”,是土族男子服饰中有名的绣花腰带。土族妇女以擅刺绣为荣,土族评价女性“一看针线,二看茶饭”。在这首花儿里,喜获“满腰转”的男子喜滋滋地告诉心上人“人前头夸你的手段”,表达他已遇到了自己心仪之人。花儿言情,但我们却能从中感受到更深厚的民俗意味和审美蕴含。

河湟花儿传入土族地区后,人们很快接受了这种艺术形式,并创作了如《土族令》《互助令》《好花儿令》《梁梁上浪来》等独具风格、曲调别致的土族花儿曲令。目前被归为土族花儿曲令的有:在互助一带广为流传的《土族令》《互助令》《黄花儿令》《杨柳姐令》《好花儿令》《梁梁上浪来》《尕连手令》《大通北山令》《门源令》《上山令》等;在民和一带流传的《马营令》《啦啦令》《古鄯令》《香水令》《硖门令》《依呀依令》等,以及流行于甘肃积石山的《尕姑舅令》《哎晞令》《哎咳咳令》《土族令》《河州三令》等。
(二)花儿在东乡族中的传播特征
20世纪30年代青海省成立以前,当地群众以“河州”(现今的临夏市)为中心,将“河湟花儿”划分为“东乡花儿”“西乡花儿”“南乡花儿”及“北乡花儿”等不同类型。这些都是当地人以民歌的地域特征为分类标准而提出的概念。这些概念蕴含三层含义:一是各乡都有其独特或备受重视的曲“令”;二是即便在不同地区出现同名的“令”,它们之中也含有特定比例的特殊曲调;三是相同的曲调在传播至不同地区时,通常会在当地产生某种形式的变异。在当时的背景下,“东乡花儿”特指的是在甘肃临夏东部区域,尤其是东乡族自治县中广泛传唱的花儿民歌。而《河州三令》《白牡丹令》《金点花令》等则被视为其代表性的曲调。现在的“东乡花儿”是指流行在东乡族群众中的富有本民族特色的花儿。所谓富有本民族特色的花儿,主要指除“河湟花儿”所共有的语言和艺术特色之外拥有的特殊曲调和歌词。这种特殊曲调,人们称之为“东乡令”。其音乐风格与汉族、回族花儿颇为相似,但更偏向于运用“短调子”去编排创作。“东乡花儿”的衬词有别于字数多、形式固定、可被视为“令”的程式化衬词,形式分布较为零散。
(三)花儿在撒拉族中的传播特征
撒拉族花儿主要流行于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县的甘都镇,甘肃省临夏州的大河家、刘家集等地区,所唱花儿属“河湟花儿”体系,也称“少年”或“山歌”。撒拉族花儿的曲调分两种类型,一种是河州地区广为流行,在当地各民族中普遍传唱的曲调,撒拉族在演唱这些曲调时又加入一些自己的特点;另一种是撒拉族特有的曲调,其中多数已愈来愈广泛地被称为“撒拉令”。

撒拉族花儿历史悠久,有史可考者已有250多年,如清乾隆年间编修的《循化志》中就记载有当时流行的一首花儿:
大力架牙壑里过来了,
撒拉的艳姑哈见了;
艳姑的脚大者坏了,
脚大手大你甭嫌谈,
走两步大路是干散。
在长期的文化交融中,撒拉族人民巧妙地融合了传统民歌“玉尔”的悠扬旋律、本民族沉重历史与悲剧性气质,以及藏族“拉伊”情歌的韵味。这种多元文化的交融,形成了撒拉族独特且与众不同的“令词”和演唱风格,彰显出其深厚的历史底蕴和艺术创造力。

据介绍,流传在撒拉族地区的花儿令有15种之多,主要有《撒拉大令》《水红花令》《尕马儿令》《孟达令》《清水令》等。每种“令”都有自己特殊的韵味。藏族民歌中经常出现的波音、颤音、华彩性的装饰音等,多被吸收到撒拉族花儿中,较好地抒发出撒拉族人民活泼、深邃的情感。如撒拉花儿中的《孟达令》,其旋律明显带有藏族“拉伊”的风格特征。随着回族的宴席曲《莫奈何》《马五哥》、藏族民歌、汉族俚歌小曲的不断传入,丰富了撒拉族的花儿艺术形式。
撒拉族花儿一般用汉语河州话演唱,但多使用撒拉语衬词衬句。由于撒拉族群众说汉语时较多地保留着本民族语言的发声吐字习惯,所以演唱的花儿有舌尖音多、轻巧跳荡等特点。此外,撒拉族也有用撒拉语、汉语和藏语糅合而唱的花儿,即“风搅雪”花儿。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