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公安交管车驾管服务窗口“非法中介”整治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4-12-02 来源:临夏州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坚决治理公安交管业务窗口非法中介扰民的顽瘴痼疾,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推动全州公安交管窗口单位服务管理效能提档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等法律法规和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印发全省公安交管部门集中整治业务窗口非法中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临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公安车驾管服务窗口非法中介集中整治行动,同时向全州公开征集公安交管业务窗口非法中介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机动车检验机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驾驶人体检点等车驾管业务窗口及周边。

  二、整治重点

  (一)在公安交管业务窗口及周边招揽代办生意,滋扰群众,欺骗群众,牟取暴利或通过诱导、恐吓等方式强行代办车驾管业务。

  (二)以拦截过往车辆和办事群众的方式招揽代办车管业务,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三)虚构办事身份、业务项目或办事流程,夸大办事难度骗取财物。

  (四)在公安交管业务窗口及周边制造事端、起哄闹事,喷涂虚假性、诱导性广告,扰乱正常办公办事秩序。

  (五)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印章、证件、票据等违法行为。

  (六)窗口工作人员违规收费、违规办业务、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提供便利、降低标准通过审核等违规行为。

  三、线索征集

  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窗口的业务办理过程进行监督,通过监督举报电话如实反映、积极提供问题线索;临夏州公安局交管支队车辆管理所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非法中介”,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依法惩处;对违反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依纪律严厉查处。

  温馨提示:凡前来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证业务的群众,应自行或委托亲朋好友到公安交管业务窗口办理,不得委托“非法中介”代办。对“非法中介”代理的一切车驾管业务公安交管业务窗口一律不予受理。请广大车主和驾驶人朋友可下载“交管12123APP”,办理多达30余项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足不出户便捷自助办理。需到车驾管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请咨询导办台工作人员,切勿听信非窗口人员的答复。监督举报电话:0930-6388919,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通告


临夏州公安交警支队

2024年11月25日

编辑: 责编:孔令定 主编:喇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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