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4日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时间:2024-09-12 来源:临夏州人民政府网

全州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对全州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价格行为提醒告诫:

一、依法诚信经营。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依法明码标价。各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做到公示的价格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价格、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价格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规范收费行为。各月饼、酒水等生产、销售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一品一签”、“一货一签”,防止“天价月饼(酒水)”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各餐饮、住宿、旅游、交通、泊车等行业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价格政策规定,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服务)价格;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工作,规范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的价格行为,自觉维护景区市场价格秩序;各出租汽车公司、车站等,应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禁止价格欺诈。经营者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加强行业自律。各相关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诚信经营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六、严查违法行为。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按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持续开展价格监管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编辑: 责编:孔令定 主编:喇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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