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日报·中国临夏网讯 (记者 马健))近日,临夏县榆林乡榆丰村牟家山社牟某发等10名群众向村委会反映,该乡全家岭村后庄社马某散养30余头牛,放牧时肆意损坏牟家山数十亩耕地,申请榆林司法所协调解决。
榆林司法所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维护秩序,安抚双方情绪。经实地查看和了解,马某散养的34头牛因放牧时疏于管理,践踏食损牟某发等10户群众共计12亩田地,已种植的油菜、玉米、小麦等农作物损毁严重。
调解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耐心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马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主动向受害方道歉。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马某同意赔偿牟某发等人每亩200元共计2400元种植损失。牟某发等人对此结果表示满意,谅解了马某非故意损毁田地农作物的行为。
近年来,榆林司法所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思路、方法和手段,着力化解群众身边的“揪心事”“操心事”“烦心事”,切实把矛盾纠纷防范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化解在事发当地,以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