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日报·中国临夏网讯 (记者 马健)近日,临夏县法院“以物抵债”方式解决执行难题,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2021年12月,原告将自养的50只绵羊卖给被告,共计价款6.12万元,被告承诺三个月后一次性支付,等到付款期后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付款。原告向县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2023年2月28日前支付羊款,但法院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县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在被执行人银行卡中划拨了部分案件款。执行干警经过多方了解,查明被执行人从事绵羊收购、买卖生意,且已收购多只绵羊圈养于家中,执行干警立马到现场进行清点查封。考虑到被执行人难以于现金方式还款,遂与申请人协商,用其他方式偿还欠款。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同意将法院查封的38只绵羊以每只1150元的价格抵偿给申请执行人,用来偿还被执行人所欠债务。经过数量清点,双方当事人在执行笔录上签字并表示认可,该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以案说法:“以物抵债”是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财产处置的一种手段,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处理案件,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尽快实现,还能有效减轻债务人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