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日报·中国临夏网讯 (记者 马健)为促进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执行,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日前,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协商制定《关于加强民事案件法律监督协作意见》。
据了解,《意见》从工作原则、监督方式、工作要求和协作机制等方面明确具体举措,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工作流程。强调检察机关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对民事案件实施法律监督;人民法院依法接受法律监督,为检察监督开展提供配合和支持,双方建立信息共享、办案协助、学习交流等机制。《意见》的出台,为该县民事案件法律监督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凝聚司法共识、形成司法合力,有效推动全县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