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党和政府的一贯立场和坚决主张。近年来,全州法院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的周密安排,高度重视毒品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严惩毒品犯罪。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共受理毒品案件474件,在判决的452件560名被告人中,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的116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4人(重刑率达97%),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26人(重刑率达47%),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不断完善毒品案件审判机制,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有效挤压毒品犯罪滋生蔓延的空间,保障了全州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全州法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于毒品数量大、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罪行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特别是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毒枭、职业毒犯、毒品再犯等,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如州中院审理的马占海、马么麦代等4人运输毒品一案,查获毒品海洛因55.7公斤,马占海、马么麦代两人被判处死刑,其余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马文吉、罗洒尔东等5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查获毒品海洛因30.5公斤,马文吉、罗洒尔东两人被判处死刑,其余三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詹全昌等三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23.25公斤,詹全昌被判处死刑(已执行),其余两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以上案件的审判,体现了全州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
在适用刑罚武器有效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力度,对涉案的款物、资金全部予以没收,切断毒犯的资金来源,摧毁毒犯的物质基础。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州中院共追缴毒资和执行财产刑220多万元。对于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毒品犯罪分子,一律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阻断了犯罪分子的财源,从源头上遏制毒品犯罪。
提高毒品案件审判质效
全州法院通过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专业合议庭建设、院领导带头办案等举措,不断提高了毒品案件的审判质效。
自推行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来,全州两级法院主动转变办案方式,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庭审功能,不断推进庭审实质化步伐。院领导带头办理毒品案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如州法院院长马军主审的杨克里木运输毒品一案,严格按照庭审实质化要求,组织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当庭播放视听资料,全程庭审网络直播,当庭宣判。真正做到了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证据展示在法庭、质证意见发表在法庭、采信证据的理由讲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使法庭真正成为审理案件的中心。此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也被最高法院《法治天下》栏目专题报道。同时,全面推行阳光司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公开审理毒品案件,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回应社会关切。自2017年以来,全州法院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对225件毒品案件进行庭审直播,起到了较好的法制宣传作用。
积极参与禁毒重点整治
全州法院将禁毒工作列入整体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州法院被州委确定为东乡县那勒寺镇的州直联系单位以来,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州委的决策部署,把该镇的禁毒工作作为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履行和发挥联系单位职能作用,和那勒寺镇紧密配合,客观面对毒情形势,分析研判突出问题,组成专门工作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对吸贩毒人员、疑似人员、已戒吸人员、失控人员等进行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拉网式排查。同时,充分利用审判资源,在综治宣传月、“6·1”《禁毒法》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宣判、举办禁毒讲座、召开新闻发布会、悬挂禁毒横幅、发放禁毒宣传材料等形式,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200多人(次),切实扩大了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