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枹罕县置县时间与变迁记载正误
临夏最早的行政建制是枹罕县。秦国于秦昭襄王二十八年(前279年),先在今临洮县设邸道县,在此县置陇西郡;后渡洮河,灭罕羌侯,置枹罕县,县治在今临夏县双城扫帚沟。公元前81年后移至西川即今古城村和后杨村地,辖地比今临夏州广大,枹罕县存至金末,存续1550年。西汉景帝元鼎二年(前115)析置大夏县,县治在今广河县阿里麻土东乡族乡;昭帝始元六年(前81)析置白石县,县治在白石川即今夏河县甘加乡;宣帝神爵二年(前60),析置河关县,县治在今积石山县大河家镇康吊村;西魏大统十二年(546)析置凤林县,县治在唵哥集(今沉于水库)。后人对上述记载,错讹甚多。
“元鼎元年(前116年)始建枹罕县,属陇西郡。”(见《临夏文史资料选辑》第四辑5页)此记推迟置县时间163年;“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统一了全中国……建立了枹罕县”(见《临夏文史资料选辑》第八辑27页)此记推迟置县时间58年;“西汉初建枹罕县,属陇西郡。”(见《临夏市志》62页)此记推迟置县时间100年;“汉武帝置罕千干县,元鼎元年改称枹罕县”(见《临夏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1页),此乃无稽之谈,推迟置县时间至少160年;“临夏在公元前221年左右设置了枹罕县,属陇西郡管辖。”(见2011年2月21日《民族日报·晚刊》)此记模棱两可,断删“左右”两字;“秦汉时,置枹罕县,属陇西郡”(见《临夏回族自治州史话》2004年版)此记很不严谨,若是指秦初至汉末,历时441年,到底是哪一年?“汉元狩四年至元鼎二年(前119-前115),汉陆续建立大夏、枹罕、白石诸县。”(见《临夏文史资料选辑》第五辑224页)殊不知,此说推迟枹罕县置时160年,推迟白石县置时36年;“汉为罕豪,武帝灭之,置罕千干县,属天水郡,后改枹罕县,属金城郡”(见明、清《河州志·沿革》)此乃撰志者与刊印者的虚构。须知,实为汉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从陇西郡析置天水郡时,将枹罕县的部分罕千干族迁至天水,置罕千干县,比枹罕县迟了165年;“唐朝将隋朝设置的枹罕郡改为河州郡之后,枹罕逐渐淡出历史舞台。”(见2011年2月21日《民族日报·晚刊》)实为唐代元年(618),断非唐朝(618——907)。断删“郡”,因史无河州郡。“枹罕县终于金代末(1271)”,此记将枹罕县终结时间提前了600多年;“临夏市,古称枹罕”(见《临夏回族自治州概况》1985年版)。此乃错讹,“市”后加“境”,改“称”为“属”;“汉武帝时,灭罕羌部落首领,始置罕千干*县,属天水郡,元鼎元年改为枹罕县,属陇西郡”(见《临夏回族自治州概况》1985年本)须知,天水郡置于元鼎三年(114),天水郡所置罕千干县,东汉并于上邽县(《甘肃大辞典》);“在河州历史的变迁中,也曾出现过枹罕、导河、乃至现在的临夏等名称。”(见2009年1月17日《民族日报·晚刊》)殊不知,河州始于公元344年,终于1913年2月7日,历时1570年。河州诞生时,枹罕县已历时623年。金末之后的河州确无枹罕县。导河与临夏断非在河州史中;“秦灭罕羌侯,置县”(见《临夏市志》2页)“灭”前加“国”,“县”前加“枹罕”;“汉武帝先置罕千干县,后置枹罕县”(见《续修导河县志·舆地门》)须知,枹罕县早于罕千干县165年;“汉武帝在临夏置罕千干县,元鼎元年改为枹罕县。”(见州教育志)此记严重颠倒了历史。
二、河州设置时间与变迁记载正误
河州置于前凉张骏太元二十一年(344年)十二月。时辖金城、南安、兴晋、汉中、武始、武城、大夏、永晋等八郡。它的领域,多处记载为“甘肃省黄河、大营川以西,乌鞘岭以南,西倾山以北的广大地区”。辖临夏回族自治州和青海省的循化、化隆、同仁、贵德、民和、乐都、平安、西宁等地外,还有夏河、临洮、陇西等地。其区域后逐渐缩小,到了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循化划归西宁府,韩土司及吐蕃等归循化厅。此时河州地域缩小到现今临夏州地域了。
河州自公元344年至1913年存续1570年。其间曾五易其名。北魏太平真君六年(445年)改河州为枹罕镇,孝文帝太和十六年(492年)复州,镇存48年;隋朝开皇元年改河州为枹罕郡,三年复州,大业三年(607)改河州为枹罕郡,唐代元年(618)复州,先后郡存15年;唐天宝元年(742)改河州为安乡郡,乾元元年(768)复州,郡存27年;蒙古汗国世祖至元六年(1269)改河州为河州路;明武洪十二年合河州卫府而置河州卫军民指挥使司,成化九年分置为河州与河州卫,司存94年。对此史的记载错舛甚多,见下即知。
“东晋咸和五年(330),前凉张骏始建河州。”(见《临夏回族自治州概况》1985年版);此记将置州时间提前了14年,断改“河州”为“兴晋郡”;“丁亥(327),刘耀(曜)击枹罕降,乙巳(345),张骏复取为河州。”(见明、清《河州志·沿革》)此舛巨矣。“河州亦名枹罕县。在唐亦曰凤林关,又名凤林县。”(见明《河州志·南门城楼记》)此乃胡言,实为河州辖枹罕县、凤林县二县;“咸和二年(丁亥,327),刘曜寇枹罕,据之。五年(330)张骏复取为河州。”(见《续修导河县志·沿革考》。)凡“取枹罕为河州”有双重错讹。一是河州辖8个郡,枹罕此时为县,故“取枹罕为河州”乃大舛;二是河州置于公元344年,“复取”之时(330)怎能成为置州之时?“咸康元年(335)创设河州刺史。”(见《续修导河县志·沿革考》)此年尚无河州。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西秦乞伏炽磐于永康元年(412)建都于河州(今临夏市)。”(见《临夏回族自治州概况》)剧然将河州等同于今临夏市,此讹巨矣。断改“河州(今临夏市)”为“枹罕县城”。见于州志14页、69页,《积石山县志》13页等处的记载:“河州(枹罕)”“河州是凤林”“河州(今临夏市)”“河州(今临夏县)”等悉为巨舛。这些错讹舛误,今日依然刺人眼目,令人厌恶。“临夏,古称枹罕,后改河州”(见临夏市东区中心绿地文化墙《河湟雄镇》碑首、《辉煌五十年》、《临夏散文选》等)临夏改河州?乃严重错误,应为临夏古称枹罕、河州。“古称”后不可只说“枹罕”或只说“河州”;“唐朝将隋置枹罕郡改名为河州郡。河州从此就成为临夏的名称。”(见2011年2月21日《民族日报·晚刊》)须知,“河州郡”断无根据;临夏古属河州,河州断非临夏之名称!“唐代(618——907年)将隋置枹罕郡改置河州。”(见《临夏文史资料选辑》第八辑)断改“618——907年”为“唐代元年(618)”。“元代,河州设路”(《临夏文史资料选辑》第三辑234页)实为改河州为河州路;“明代河州设卫、府、州”(《临夏文史资料选辑》第三辑234页)断删后“州”;“清代河州设州”(《临夏文史资料选辑》第三辑234页)断删“设州”。
三、中华民国以来州级行政建制时间与变迁之正误
民国18年设6县(临夏、宁定、永靖、和政、临洮、夏河)行政视察员,由临夏县县长兼任。民国23年1月12日设临夏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25年5月3日改为甘肃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兼保安司令部;民国38年8月15日设临夏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是年9月初改设为洮西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下旬改洮西为临夏;1951年3月改为甘肃省人民政府临夏区专员公署,1956年11月19日撤销甘肃省人民政府临夏区专员公署,成立临夏回族自治州。诸书对此记载有形形色色的差错。
《临夏县志》35页:“民国三十三年5月改为甘肃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应更正为:民国25年5月3日改为甘肃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兼保安司令部;《临夏回族自治州史话》5页:“中华民国将河州改设导河县,民国17年更名为临夏县,民国23年设临夏行政督察专员公署,24年改为甘肃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9年8月设临夏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先后设军事管制委员会,洮西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临夏分设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此记对照正确记载,差错是明显的。
四、中华民国以来县(市)建制时间与变迁正误
民国2年2月7日改河州为导河县。民国6年冬析置宁定县。民国18年1月1日改导河县为临夏县,3月8日析置永靖县,3月26日析置和政县。民国38年8月15日定西专区康乐县归划临夏专区。1950年3月31日,国务院批准设置临夏市,遂从临夏县析置临夏市。1950年9月23日,政务院批准成立东乡自治区(县级),9月25日,东乡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1953年6月14日,改为东乡族自治区,1955年5月6日改为东乡族自治县;1953年9月6日改宁定县为广通回族自治区(县级),1955年5月14日改为广通回族自治县,1956年11月19日改为广通县,1957年8月6日改为广河县;1958年12月15日,撤销临夏县、永靖县建制,行政区域归划临夏市;20日撤销广河县、康乐县建制,行政区域归划和政县。1961年12月15日,临夏县、永靖县、广河县、康乐县四县建制恢复。1973年12月7日撤销临夏市建制,行政区域归划临夏县,1983年8月31日恢复临夏市建制。1980年6月14日,国务院批准成立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1981年9月30日此县正式成立。
临夏史志等书对以上情况记载多有差错,如《临夏回族自治州史话》5页:“中华民国改设导河县,民国17年更名为临夏县。”此记对照正确记载有舛误。《临夏回族自治州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政区》:“1950年2月设临夏市;1949年9月5日,沿设宁定县、和政县;1949年9月1日,沿设永靖县。”须知,1949年9月5日为宁定县、和政县人民政府成立日,断删“沿设”;1949年9月1日为永靖县人民政府成立日,断删“沿设”。“1956年9月11日改广通回族自治县为广河县”(见《临夏回族自治州志》94页)此记的月日错了。“明清称太子寺”(见《甘肃大辞典》),断删“明”。“民国时称广河县,今沿之”(见《甘肃大辞典》),此记错将广河县的始时提前了46年。
《临夏县志》:“1950年6月25日,临夏市、县分设,县人民政府迁至韩家集”(29页、55页)。应为:1950年3月31日,政务院批准成立临夏市,遂从临夏县析置出临夏市,6月25日县治移至韩家集;“1983年8月31日,国务院批准恢复临夏市……临夏县政府迁往原县治韩集”(48页)。改“县人民政府迁至韩家集”“临夏县政府迁往原县治韩集”为“县治移至韩集”。“民国17年3月,导河县析出和政、宁定、永靖和东乡地区,成立和政、宁定、永靖3县”(55页)。此记中“东乡地区”原来就存在,不是分出来的。
《和政县志》:“1958年12月20日,国务院决定撤销广河、康乐二县建制,并入和政县。”务改“并入”为“行政区域划归”;“1961年11月15日,国务院批准仍恢复和政、广河、康乐三县建制,分别设县”(25页)此舛巨矣,断删“仍”“和政”“分别设县”,改“11”为“12”,改“三”为“二”,应为: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广河、康乐二县建制。
《中国共产党在临夏七十年》:“1961年12月25日,国务院决定,恢复临夏州一市五县一自治县建制,即临夏市、永靖、临夏、康乐、广河、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322页)。须知,恢复建制的只是临夏、永靖、广河、康乐四县。
《永靖县志》:“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决定恢复永靖县建制。相继恢复中共永靖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县各事企业单位”“1962年,因刘家峡水电站建设的需要,县城从莲花堡迁至刘家峡小川。”(22-23页)。须知此二处记载,一、县建制的恢复意味着该县所有机关单位的恢复,何来“相继”?“恢复……单位”多余;二、1958年12月15日,撤销永靖县建制后,莲花堡的县城地位一去不复返,何来“县城从莲花堡迁至刘家峡小川”?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志》第45页:“1961年,临夏州各县区域又进行了划分,原临夏市分为永靖县、临夏县、临夏市;原和政县分为和政、康乐、广河三县”此记应改为: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恢复临夏、永靖、广河、康乐四县建制。(王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