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州八县市妇联相继举行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发放仪式,为我州138名“两癌”贫困患病妇女发放公益救助金138万元。
据了解,为了帮助解决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治疗难题,2011年,全国妇联争取财政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支持,设立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由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发起实施“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救助对象为经过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项目实施以来,我州累计争取到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574万元,累计救助“两癌”贫困患病妇女574名,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送到了患病妇女身边。
项目实施过程中,州、县妇联坚持妇女“两癌”筛查、入档上报、救助培训一起抓,将筛查确诊的“两癌”患者信息及时采集上报,一方面积极争取全国妇联“两癌”救助项目,另一方面,发挥妇联优势,搭建“爱心平台”,积极争取社会资源,通过各种方式带动社会力量参与“两癌”救助。特别是2018年,通过“东西协作”,州妇联衔接厦门市妇联为我州未达到全国“两癌”救助项目条件的20名特困患病妇女进行了每人5000元的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