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 > 与法同行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10起毒品犯罪案例

2020-09-30 来源: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  记者:马静 马玉俊  浏览量:2089

1601451996821347.jpg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减少犯罪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10起毒品犯罪案例 5名毒贩已被执行死刑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依法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积极参与禁毒工作是人民法院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任务。日前,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10起毒品犯罪案件,旨在表明人民法院严厉惩处毒品犯罪分子,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的坚定决心,让全社会深刻认识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增强人民群众拒毒、防毒、禁毒意识和紧迫感,筑牢禁毒工作人民阵线。

案例一:马哈三运输毒品案

被告人马哈三、牟五苏么乃受他人雇佣,前往云南运输毒品。于2014年9月5日零时许被侦查人员在甘肃省天水市徐家店公路收费站出口处抓获,从二人驾乘的轿车车门夹层内,缴获毒品可疑物50块。经计量并鉴定,查获的可疑物合计净重为24911.6克,检出毒品海洛因成分,海洛因含量为56.28克/100克。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马哈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核准马哈三死刑。

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于2018年4月23日将罪犯马哈三验明正身,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案例二:白小明运输毒品案

2014年5月底,被告人白小明与被告人马良福预谋运输毒品,马良福联系被告人马一俩斯到云南运输毒品。2014年6月6日15时许,公安民警在兰州市七里河区一饭馆内将白小明、马良福抓获。经称量、鉴定,查获的43块毒品可疑物净重22014.5克,从中检出海洛因成分,海洛因含量为66.99克/100克;查获的13粒毒品可疑物净重1.4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白小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核准白小明死刑。

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于2018年4月24日将罪犯白小明验明正身,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案例三:詹全畅运输毒品案

2015年3月14日,牟也洒、魏建梅(均已判刑)抵达深圳市罗湖区。经牟也洒联系,被告人詹全畅收到毒资后将16袋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送至牟也洒住宿的宾馆。次日,牟也洒、魏建梅将毒品藏匿于购买的棉被和毛毯内。当晚,詹全畅又将8袋甲基苯丙胺交给牟也洒。牟也洒、魏建梅携毒品乘坐长途汽车返回甘肃。同年3月17日13时许,牟也洒、魏建梅在平凉市被抓获,当场从二人携带的纸箱、双肩包内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24袋、23252克,甲基苯丙胺含量为71.15%。同年4月2日,詹全畅在深圳市被抓获。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詹全畅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詹全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詹全畅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詹全畅死刑。

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于2018年9月14日将罪犯詹全畅验明正身,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案例四:马有苏夫等六人运输毒品案

2016年4月下旬,罪犯马有苏夫与他人商议,在对方将海洛因从缅甸运至云南省昆明市后,由马有苏夫找人从昆明市运至甘肃省兰州市。4月23日,罪犯马有苏夫与同案被告人张洒力哈、包小军、马由苏(均已判刑)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孙家台小区张洒力哈的出租屋内商议接运毒品事宜,决定由马由苏负责运输毒品。之后,马由苏找到马元胡、马军(均已判刑),允诺给付好处费,让二人一同前往昆明市接运毒品。4月26日,马由苏、马元胡、马军乘飞机抵达贵州省贵阳市,驾驶所租车辆前往昆明市。期间,马有苏夫让包小军给马由苏提供的银行卡汇款,用于租车、住宿等,并亲自前往昆明市打算接运毒品,因毒品一直未到又返回兰州市。5月7日12时许,马由苏、马军根据马有苏夫指使,在昆明市永平桥头从一男子手中接到车辆后即轮流驾驶返回兰州市,5月8日8时30分许,行至甘肃省徽县“十天”高速收费站时被公安民警截获,当场从马由苏等人所驾越野车油箱夹层中查获海洛因23970克。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罪犯马有苏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运输毒品犯马有苏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于2019年11月7日将罪犯马有苏夫验明正身,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案例五:沙维红运输毒品案

2012年12月5日,罪犯沙维红电话指使马一俩四(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美登酒店门口接收装有海洛因的纸箱。后马一俩四将该纸箱藏匿于其租住的大理白族自治州水泥厂宿舍4栋3单元502室。同月8日,沙维红驾车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回到大理白族自治州。当日19时许,沙维红驾车载马一俩四到大理白族自治州金达酒店与电力巷路口,交待马一俩四将上述纸箱带到该处交给他人。20时许,马一俩四携带装有毒品的纸箱前往交货地途中被抓获,公安人员从上述纸箱内查获海洛因22722克。沙维红亦于同日在其租住处附近被抓获。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罪犯沙维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判决,核准罪犯沙维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于2020年1月8日将罪犯沙维红验明正身,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案例六:马永超等六人运输毒品案

2017年6月21日,马晓稳、虎龙飞从云南省昭通市驾车抵达甘肃省广河县,给马有福、马光明交验毒品样品。6月27日晚,马永超与被告人田孝勤乘飞机从云南省昆明市抵达甘肃省兰州市,6月29日凌晨将运抵的毒品交给虎龙飞。当日上午,在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附近,马光明和被告人马麦麦从虎龙飞处接取毒品后,驾车返回广河县,行至兰州南收费站时被民警抓获,当场从马光明驾驶车辆的副驾驶脚踏板处査获毒品可疑物5块。后在马光明家中查获白色块状毒品可疑物1小包。当日,在兰州市抓获虎龙飞、马永超、田孝勤,在广河县马有福家中将马有福抓获。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永超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马光明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马麦麦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被告人马有福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被告人田孝勤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被告人虎龙飞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案例七:韩永豪等人贩卖毒品一案

2017年6月4日,被告人韩永豪用电话联系被告人闵福龙贩卖毒品,商议由闵福龙以每克165元的价格寻找冰毒(甲基苯丙胺)100克,待找到冰毒后由韩永豪运到兰州以每克200元出售给他人,所赚的钱由二人平分。合意后,闵福龙央烦被告人马晓花帮忙联系100克冰毒,马晓花起初拒绝帮助闵福龙联系毒品,后经闵福龙劝说,马晓花答应给闵福龙联系冰毒。6月7日,被告人闵福龙拿到毒品后在赵广公路口与前来等候的韩永豪见面,之后韩永豪驾驶自己的面包车在前面探路,闵福龙尾随其后驶往兰州方向。当晚19时15分,闵福龙驾驶的车辆被民警拦停后被当场抓获,从闵福龙右侧裤袋内搜出外用白色卫生纸包裹内用塑料袋包裹的冰晶状毒品可疑物一包,净重89.2克。6月8日,公安局民警相继将被告人马晓花、韩永豪抓获。经鉴定,从被告人闵福龙身上查获的毒品可疑物经送检,从所送检材中检出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永豪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被告人闵福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被告人马晓花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作案交通工具甘A821B1号红色尼桑骐达轿车、甘N33830号白色五菱宏光面包车各一辆、钥匙两把、尼桑骐达轿车登记证书一本、通讯工具玫瑰金VIVO直板手机两部、白色苹果4手机一部、现金80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八:牟进才等五人贩卖毒品一案

2016年3月被告人牟进才指使牟一卜拉黑麦(另案处理)前往广东省深圳市购买冰毒,后牟进才通过牟建海(另案处理)、牟永龙(另案处理)于2016年4月30日、5月1日分3次向牟一卜拉黑麦所持有的户名为马亥克木(另案处理)的银行卡转账12万元用于购买毒品冰毒,牟一卜拉黑麦收到购毒款后,在广东省深圳市通过陆宏涛(另案处理)从范泽波(刑拘在逃)手中购买冰毒3443.17克运往兰州。2016年5月9日16时50分许,公安民警在兰州市客运站抓获牟一卜拉黑麦,当场从其随身携带的皮箱夹层内查获毒品可疑物12包。经鉴定、计量,查获的毒品可疑物为甲基苯丙胺,净重3443.17克。2016年4月,被告人牟进才、王进虎二人商议从云南贩运毒品至甘肃,两人约定王进虎负责寻找货源,牟进才负责寻找运输毒品人员。后王进虎从他人处购得21公斤毒品,同时牟进才以70万元运费雇佣被告人马胡才运输毒品,马胡才又雇佣马热苏力、马敬栋前往云南接运毒品。5月18日马胡才、马热苏力、马敬栋三人抵达云南下关,马胡才按照牟进才指使,安排马热苏力、马敬栋二人接到毒品后与马胡才汇合,三人将毒品藏于车辆的正副驾驶室地板下,马热苏力、马敬栋二人驾车返回甘肃,马胡才乘飞机返回兰州。5月20日9时许,马热苏力、马敬栋驾车行至甘肃省天水高速公路东岔检查站时被民警抓获,从驾驶的车辆正副驾驶室地板下查获毒品可疑物30块。同日下午17时许,在东乡县那勒寺镇抓获牟进才、马胡才。22日,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抓获被告人王进虎。经鉴定、计量,查获的30块毒品可疑物均检出海洛因成份,净重20934.5克。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牟进才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进虎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马胡才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马热苏力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被告人马敬栋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九:马小龙等人运输毒品一案

2018年8月21日15时许,公安局民警根据获悉的线索,在临夏市一出租车内抓获被告人李春财,后根据李春财交待,在申通快递公司查获其准备收取的包裹,并从中查获白色粉块状毒品可疑物4包。当日21时许,在李春财配合下,公安民警在和政县一饭馆内抓获等待接运毒品的被告人马小龙、马木洒。经计量并鉴定:查获的毒品可疑物净重2099克;均检出海洛因成分,海洛因含量为43.91克/100克。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小龙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春财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被告人马木洒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作案用交通工具白色五羊摩托车、黑色铃木摩托车各一辆,均依法没收。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十:杨白克勒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

2017年2月初,被告人杨白克勒、马克勤商议由马克勤联系其叔叔马福胜(另案处理)购买毒品。后杨白克勒、马克勤与马福胜电话联系,商定了毒品价格、交易地点、打款方式等具体事宜。同年2月25日、3月3日,与马福胜联系后,被告人杨白克勒两次指使被告人马者力路前往四川省成都市运输毒品,因故未果。3月4日,杨白克勒将预付购毒款交给马克勤。3月6日马福胜通知马克勤毒品已到成都,马克勤即告知杨白克勒。当日,杨白克勒再次指使马者力路前往成都接运毒品。3月7日9时许,马者力路驾驶车辆到达成都。杨白克勒伙同马克勤、杨二洒至东乡县果园乡李坪村的张澈山,杨白克勒电话指挥马者力路,马克勤联系马福胜。当日马者力路与杨白克勒提供的一号码联系后,在成都市从他人手中接到装有毒品的4个纸箱,之后马福胜要求付款,马克勤即联系马福胜之子到其家中取走购毒款。3月7日16时40分许,马者力路将4个纸箱装入车辆后备箱内时被民警抓获,当场从纸箱内查获46块毒品可疑物。3月8日凌晨1时许,公安民警在杨二洒家中将杨白克勒、马克勤抓获。经称量、鉴定,查获的46块毒品可疑物净重15114.8克;均检出毒品海洛因成分;海洛因含量为71.25克/100克。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白克勒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马克勤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马者力路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首页头图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编辑: 责任编辑: 山桦 马少华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媒矩阵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180022   ICP备案号:陇ICP备12000652号  主办单位:甘肃省临夏州融媒体中心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42号   邮编:731100   电话:(0930)5910277   传真:(0930)5910267
Copyright©2009-2021 中国临夏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