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健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指食物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更好保护我们“舌尖上”的食品安全呢,这些食品安全冷知识大家一定要掌握。
一、什么是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食品污染导致的质量安全问题。例: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等。二是食品工业技术发展所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配剂、介质以及辐射食品、转基因食品等。三是滥用食品标识。例:伪造食品标识、缺少警示说明、虚假标注食品功能或成分、缺少中文食品标识(进口食品)等。
二、哪些经营者需要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什么是“三无”食品?
“三无”食品一般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来路不明的食品。“三无”食品大多看上去色香味俱佳,但实际制作环境脏乱差,食品原料来源不正规,添加剂使用不合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如何辨别劣质食品?
1.防“艳”。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当心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
2.防“白”。凡是食品呈现不正常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增白剂、面粉处理剂等化学品的危害。
3.防“长”。尽量少吃保质期过长的食品。
4.防“反”。反自然或反季节生长的植物,如果食用过多可能会对身体产生影响。
5.防“低”。在价格上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大多有猫腻。
五、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
消费者可以寻求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1.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 该部门应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私益诉讼,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 针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马忠德 责任编辑:孔令定